近年来,区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瞄准国家金融政策,通过国家专项基金和抵押补充贷款(PSL)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截止目前,本着“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申请政策性贷款30.914亿元,已到位资金6.9亿元。一是从农发行银行争取贷款项目建设资金6.84亿元用于全区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第一批贷款项目建设资金4.9亿元已到位,第二批1.94亿元已申报待审。二是积极落实2016年《关于使用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加快西藏自治区公路、水利、棚户区改造项目合作协议》,抓紧申报2016年棚改抵押补充贷款需求。根据各地(市)上报数据,全区2016年棚户区计划拟申请贷款76.83亿元,经过各地(市)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正在争取农发行PSL贷款资金20.25亿元,其中昌都6个项目总投资13亿元,正在申请贷款10亿元;山南市申请棚改项目贷款7.36亿,其中第一批贷款3亿元已审批,发放贷款1亿元;那曲11个棚改项目总投资9.2亿,正在申请贷款7.25亿; 三是积极申请专项建设基金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申请4个项目3.824亿元(已入国家发改委第二批专项基金项目库),其中2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已批准,并通过国开行贷款落实。
下一步,区住建厅在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区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周转住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力度的基础上,引导各地(市)充分利用国家金融贷款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基金和抵押补充贷款(PSL),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筹整合资金,助推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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