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获悉,近日,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为堆龙德庆区工商局送来一面书有“高效规范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企业”的锦旗,以此感谢该工商局突出的维权工作。
近日,堆龙德庆区工商局接到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在堆龙德庆区内有销售“朝阳国友”轮胎的经销商,其标签上突出使用“朝阳”两个字,涉嫌侵犯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商标和名称。接到投诉后,堆龙德庆区工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并委托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经查,堆龙德庆区内有3家经销商销售“朝阳国友”轮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堆龙德庆区工商局依法对3家经销商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工商局通过查办侵权行为,有效遏制了辖区内的轮胎销售 商侵权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按照年初全区、全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健全受理、处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此外,还制定了《拉萨市工商局12315诉转案”工作机制》,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32件,案值达40.80万元。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工商系统将严格按照《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商标专用权保护暨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从严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侵权人,保持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西藏网官方微信
西藏网-了解西藏第一选择!
网友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