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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撤销山南地区设立地级山南市

  • 2016/3/22 21:36:14
  • 来源:西藏政府门户网站
  •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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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批复西藏自治区撤销山南地区,设立地级山南市,至此西藏地级市增加至5个。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山南地区和乃东县,设立地级山南市;山南市设立乃东区,以原乃东县的行政区域为乃东区的行政区域。

  西藏山南地区是西藏古文明的发祥地,西藏第一座宫殿雍布拉康、第一块农田萨热索当、第一座佛法僧俱全的寺院桑耶寺、第一部经书邦贡恰加、第一部藏戏巴嘎布等均诞生在此。

  山南地区将有序开展撤地设市的各项选举工作,逐步完善成型市级政府的组织架构。作为西藏自治区政府派出机构的山南地区行政公署将退出历史舞台。

此前,位于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位于西藏西南部的日喀则地区以及位于西藏东南部的林芝地区均已获国务院批复,完成了撤地设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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