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林芝市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深化“三转”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不再承担各类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招生考试等过程中的监督事宜,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回归主业。增设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的办案人员数量,充实执纪监督力量。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对《林芝市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涉及的9个牵头部门和51个协办单位的职责,要求厘清责任,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落实。针对市纪委牵头的22项任务,再次细化分解到委局相关室(部)抓好落实。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深查廉政风险点2616个(其中,高廉政风险点557个、中廉政风险点1164个、低廉政风险点895个),制定防范措施2204项,确保林芝市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制定下发《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办法,在全区范围内率先把县(区)纪委副书记纳入市管干部,促进“两个为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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