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拉萨市城关区社会福利院,树木、绿化带、彩砖通道、老人休息的长椅……看上去就像一座星级宾馆。现代化宾馆与藏式风格相结合的建筑,与周围的传统藏式民居相得益彰。院里,老人们三三两两打着骰子,看着电视,聊天、散步或摆摆龙门阵,有说有笑,十分惬意。
实现“老有所养”是人们最朴素的愿望,是传统文化中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而今这一理想和目标在西藏正逐渐成为现实。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在县以上集中供养”。目前,全区已在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和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基础上,年内将实现有意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100%的目标。
82岁的洛桑老人是城关区娘热乡村民,在城关区社会福利院还没有建好前,老人曾在其他养老机构居住了11年。2011年城关区社会福利院建好后,老人便住了进来,一住就是4年。
洛桑老人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在的社会福利院比以前的条件好多了,甚至比家里的条件还好,再也找不到比福利院更舒服、更幸福的地方了。到了福利院后,这里的工作人员待我们像亲人一样,把我们照顾得无微不至。福利院就是我们这些老人的家,工作人员就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再也不用为吃饭、洗衣、生病等事而担心,只需要开心过好每一天”。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先后6次对五保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五保供养标准已由2013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每人每年4400元,比2010年增长了69%。为进一步完善配套救助政策,从2009年开始,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实际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影响,根据我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每年“三大节日”期间,向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
70多岁的次仁措姆老人是拉萨市城关区策门林社区的居民,老人住进城关区社会福利院已有3年了。老人说:“我的丈夫和孩子因病离开了我,他们走后,我独自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身上的毛病也越来越多了。当时,城关区民政局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经常到家里看我,帮助我。考虑我的安全,城关区民政局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建议我搬到城关区福利院来住。先是带着我到福利院参观,我觉得满意便搬了进来。自从我搬进福利院后,我的生活和精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天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都会把饭菜送到我的房间。我最喜欢喝酥油茶了,因为福利院里用的是上等的酥油,打出的酥油茶特别好喝。我的衣服和裤子脏了,工作人员都会帮我换洗,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在福利院里我衣食无忧,生病了有人照顾,我觉得自己过得很幸福,感谢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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