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网

了解西藏第一选择!

热门搜索:二手汽车 本地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本地资讯 招商引资 > 优惠政策察雅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察雅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2015/10/13 22:38:26
  • 来源:西藏政府网
  • 编辑:佚名
  • 156
  • 0
  • 0

  (一)国外投资者直接在察雅县内投资兴办企业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下列产业或项目的在一定经营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对在察雅县从事水利、能源、交通、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从事农木林综合开发及其产品加工,或从事种养殖业的企业,自投产经营之日起,六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到乡(镇)投资的兴办农牧业生产和农牧生活服务的企业,自投产经营之日起,七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兴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商业、旅游业的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目前全国开征而西藏尚未开征的有关税种,在察雅县的国内外投资企业享受同样的免征待遇。
    (四)投资所需要土地,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优先安排,投资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察雅县有关规定开发建设。
    1、投资从事农、牧、林生产项目站用的土地,依法予以划拨。
    2、投资企业从事经济实用住房开发建设,其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其建筑面积的40%可作为商品房。

西藏网官方微信

西藏网-了解西藏第一选择!


赞(0)

网友留言评论

2条评论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
声明:频道所载文章、图片、数据等内容以及相关文章评论纯属个人观点和网友自行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发现有违法信息或侵权行为,请留言或直接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24小时内作出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