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山南地委书记张永泽主持召开地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4次学习会。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普布顿珠,地委副书记丁哲峰,地委委员、统战部长巴珠,地委委员、秘书长姜太强分别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自治区纪委关于对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以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黄羽天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
地区领导党宗莲、嘎玛洛桑、燕红、张永林出席会议。
就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张永泽强调,全地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使命感、责任感,加快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
一要同心共筑中国梦。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切实增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突出重在交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这个根本,抓住坚持和落实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这个关键,加强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要建好民族团结模范区。要以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为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民族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族干部人才队伍;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寺庙;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感动山南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继续落实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密切党群干群之间、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要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维护人口较少民族权益,努力把我地区门巴、珞巴5个民族乡建设成为全区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示范乡;要加强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建设好2个民族团结示范县、12个民族团结示范乡镇。
三要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争当民族团结的先行者、带动者、践行者、模范者、促进者、维护者。
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永泽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党纪国法,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一要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害在严,关键在治。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坚决克服思想上麻痹松懈、行动上流于形式的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立足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演变成违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履行监督责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腐败案件,要强化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二要强化廉洁自律。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严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要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地区“十项规则”,驰而不息加强和改进作风;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于律己,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三要严格执纪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部署、不检查的,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和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出现问题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会议还就地区综治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各秘书长,地(区、中)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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