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事司机小张心中充满感激,21日上午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送去了一面锦旗,写着“无偿救助好政策 济贫帮困解民愁”,谁知交警们都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小张真正要感谢的是个鲜为人知的组织——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据了解,此办公室自2012年5月1日成立,3年来共救助了38人,垫付资金100多万。
家庭贫困 社会救助金解燃眉之急
事情还得从2015年6月27日说起,小张驾着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往回走,谁知在江苏路附近与另一辆电动摩托车相撞,事故导致二人都受了伤,两车也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尤其是另一辆电动摩托车车主赵女士,因为伤势严重住进了医院,急需做手术,可赵女士家里并没有多余的钱来支付医药费,所以希望这笔钱由小张出。
虽然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小张负主要责任,但小张一直支支吾吾不肯出钱,无奈赵女士家人向古城大队的交警求助。
“接到伤者家属的求助,我们立即去肇事者小张家里查看情况,却很令人揪心。”古城大队交警姜磊向记者介绍,小张是来拉萨打工的,一家人租住在一个很小的房子里,妻子前几天摔断了腿在家休养,还有个残疾哥哥和8岁左右的孩子需要养活,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支付赵女士的医药费,小张精神几乎崩溃,无奈地向交警们表示内心的自责和痛苦。
了解这一情况后,古城大队的民警们研究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帮助小张申请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经过民警们的努力,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详细听取相关情况后,拿出了6500元无偿帮助小张,为其垫付赔付费用,解决了小张的燃眉之急。
成立3年 赔付资金100多万
“自2012年成立以来,我们已经帮助过38位交通事故者了,垫付资金100多万。”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虽然申请的人很多,但真正申请到的只有38人,因为标准很严格。”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要申请此项基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在申请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时,我们必须要查看贫困证明,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符合所有标准才能申请成功。”
“补助基金一般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自然接受抢救之日起72小时内的费用,最高不超过4万元。”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补充道,以下几种情况救助基金可以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最高不超过4万元;丧葬费用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救助基金一般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自然接受抢救之日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用中不包括穿衣费、化妆费和租用吊唁厅费。
原标题:符合条件 可申请72小时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责编:冯登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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